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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教育发展令》颁布

菲律宾总统科斯于1972年9月29日颁发《1972年教育发展令》,主要内容包括:①提出教育系统的目标:提供一种宽广的普通教育,帮助每一个人实现自己的潜力;扩大个人及群体参与社会基本功能的范围和提高参与的质量;帮助每一个人获得必要的教育基础,成为一个有生产能力的和多才多能的公民;培养国家发展所需的中级技术人力;发展高水平的专业,为国家提供领导人才,通过科研发展知识,应用新知识来提高生活的质量;通过教育计划与评价制度有效地对变化的需求和情况作出反应。②提出六项改革措施,作为10年计划:改革课程,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对学校鉴定的机制来提高学术标准;通过提供助学金,向校外青年提供技术训练,向文盲成年人提供继续教育,达到教育机会的民主化;改革高等教育的结构,使高等教育更加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扩大现有的课程计划,设立新专业,培养中级技术人才和农业人才;对教育经费制度进行改革,使小学和中学的经费负担由中央政府转到地方政府,使政府能够更多地参与高等教育。③提出教育发展的方案:对教育文化部的管理进行研究并努力改善行政;建立、运行或改善那些能够提供推广教育和扩大、改善课程的中学;建立、运行或改善技术学校、技术训练中心,和其他非正式训练计划,训练校外青年和失业人员,与全国人力和青年委员会的计划相配合;课程和人员发展,包括数学和科学的教学的发展;扩大中等和高等农业教育和推广活动;设计、使用和改善教育技术,发展教科书和其他教学材料;资助和鼓励公、私立大学,学院和学校的课程和设施的有计划发展和改善。《1972年教育发展令》还授权全国教育委员会制定有关目标和政策;授权设立一个“教育发展方案实施组”;授权总统可以向国外贷款,用于这些教育发展目的;授权设立一个“教育机构发展基金”,以资助公、私立学校发展课程和教育设施。《1972年教育发展令》对菲律宾70年代的教育改革起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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