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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报告提出

1969年科斯总统下令建立一个“菲律宾教育调查总统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几个工作小组,由教育专家组成,各负责教育的一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1970年12月,委员会提交了名为《为国家发展的教育——新模式,新方向》的调查报告,全面分析了菲律宾的教育状况,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建议。该报告指出60年代菲律宾全国“学生年”(StudentPupil-Years)达到7310万;预计1971~1980年间,“学生年”累计将达到11.2亿。所谓“学生年”,是指1个学生在校1年。预计到1975~1976年度国家每年要投入31亿比索的教育经费,但仍不能满足人民对教育系统的期望,也不能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报告指出,菲律宾教育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人民的期望与教育水准的不平衡;教育设施与就学人数的不平衡;毕业生与人力需求的不平衡;国家的教育投资与经济投资的不平衡。报告提出一些建议:①新的教育目标以维持菲律宾的自由民主社会为前提。教育目的可以转化为对国家发展作出贡献的教育具体目标。②由全国教育委员会制定长期的教育政策和教育计划。③教育水平的重新划分。小学为6年;中学为5年;高等教育至少4年。中等后专门教育为1~3年。④小学教育是义务的。⑤普通中学教育为5年。前3年不分流;后2年分流为职业教育和学术性教育。⑥建立中等教育水平之上的专门技术院校,培养中级技术人员。在专门技术院校水平之上是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等教育。⑦主要通过如下方式加强高等教育:定期检查、协调高等教育的专业课程计划;加强全国性的院校课程鉴定机制;建立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协调公立大学与学院;有选择地资助私立教育中的重要专业。⑧公立初等教育和学术性的中等教育的经费主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公立高等教育的经费;同时,对综合性中学的职业教育课程继续提供资助,对私立综合性中学的职业课程也应提供资助。要建立一个国家教育基金,对经费困难的地方政府加以资助。报告中提到的将中学改为五年制的建议,由于经费困难而没有实行。而其他建议都被采纳,体现在1972年马科斯总统颁发的《1972年教育发展令》中。该报告被称为是一份影响菲律宾战后教育改革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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