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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维亚埃斯登索罗政府推行教育领导体制改革

1952年玻利维亚民族主义革命运动取得胜利以后,帕斯·埃斯登索罗(Paz Estenssoro)政府开始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1953年6月30日,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教育问题,并成立了全国教育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的教育改革。1953年8月2日,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废除大庄园制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久,成立农村事务部,统管全国农村事务,其中组织农民学习文化是这个部的主要任务之一。农村事务部的设立,标志着该国教育领导体制改革的开始。

革命以前,玻利维亚是拉丁美洲最贫困的国家之一,1950年国内生产总值只有2.48亿美元,人均只有82美元。以印第安人为主的农村地区更为落后,那里学校稀少,教育质量低下。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原来的国家教育部长期不重视农村教育,更谈不上建立与农村社会相适应的教育制度。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埃斯登索罗政府决定实施双轨制的教育领导体制,把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力图建立一套植根于农村同时兼顾城市的教育体制。1955年1月20日颁布的《玻利维亚教育法》就是这一改革的体现。

新教育法规定,城市基础教育归国家教育部负责,农村基础教育归农村事务部负责,从法律上确立了双轨的教育领导体制。

关于农村教育,新教育法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农村教育必须要与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现实相结合,采取适于农村的独特的教育制度。为了加强农村教育,农村事务部将全国农村分为若干个中心地区,每个中心地区设一所中心学校,每所中心学校建一所全日制小学和一所职业学校。每个中心区还要根据本区的实际,设立几所小学分校,为当地儿童提供3~4年的基础教育。另外,为了使农村学校的教师都熟悉农村的情况,了解农村的需要,政府规定培养农村小学教师的农村师范学校一律要设在农村地区。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初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明显提高。到1961年,农村小学学生增至20.55万人,比1950年全国的小学生(12.8万)还多7.75万人。

但是,由于埃斯登索罗政府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遭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抵制和破坏,玻利维亚的农矿业生产急剧下降,通货膨胀急剧上升。严重的财政困难使政府很难实现其教育改革的目标。1964年,埃斯登索罗政权被推翻,改革也就无法继续下去了,但这场改革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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