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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学校社会主义发展的纲领》的制定

1958年4月统一社会党召开了学校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对在学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建议》后,民主德国从1958~1959学年开始正式把工业和农业基础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实施综合技术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教育。然而在贯彻综合技术教育方面出现了各种困难。首先,教师们自己没有经过综合技术教育的训练,对每周一天带领学生去工厂和农庄参加生产劳动不习惯;其次工厂和农庄对数量较大的一批学生来参加生产感到很难安排。有些家长也对此不理解,认为他们没有经过综合技术教育照样能胜任各种工作。为此,统一社会党号召各方面支持综合技术教育措施,并于1959年1月17日在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学校社会主义发展的纲领》。《纲领》重申了克思关于综合技术教育的思想,认为通过综合技术教育可以保证使学校与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使学校与社会同步发展;主张坚定不移地实行综合技术教育。《纲领》把中间学校改称为“普通综合技术中学”,并为它设计了课程,规定至1964年后所有学生都按这一课程计划上课。《纲领》强调从一年级至十年级把普通教育与综合技术训练彻底结合起来,使职业教育建立在更高教育水平上,使全体工人比以往得到更好的教育。为了落实这一纲领,1959年12月2日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社会主义发展的法律》,以法律形式来保证综合技术教育的实施和学校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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