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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联合高考

1962年,泰国政府决定组织联合高考,以改变以往各校自行考试招生的混乱现象。这是泰国招生工作的重大改革。联考不同于统考,是一种以国立大学为主体,其他院校自由参加的联合招生方式。联考使泰国有了5种招生形式。任何高中毕业生,都必须持毕业证书通过其中一种形式方可进入大学学习,国立学院和私立大学都可自定资格,最低下限应是初中毕业生,职业技术中学和普通中学文凭均可报名。其五种招生形式为:①国立大学联合招生,即联考,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录取率在1/6左右。每年4月由大学部组织考试,除国立大学外,其他大学均可参加,但必须交纳招生费。考试分文、理科,文科类考泰语、外语、社会科学,报经济的加考数学;理科类考泰语、英语、数学、科学等。考试是先笔试后口试。②学校自行举办的入学考试,主要是私立大学、国立学院和部分国立地方大学的限额自主招生,后者目前已达50%,其招生办法与联考相类似。③定向招生,即部分面向边远地区单独组织招生考试。考试方式与联考大致相同,但也注意到边远地区考生的特点。④免试推荐入学,主要是三所地方大学接受本地区学习成绩优异学生的免试推荐入学,名额约为15%。⑤免试自由报名入学,主要是两所开放大学的招生方式。大学联合招生是泰国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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