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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标准的报告公布

为了更好地履行其促进和协调大学教育及确定和维持大学教学、考试和研究标准的职责,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在1961年8月成立了一个专门组织,就高等教育领域中改进质量和提高标准问题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而客观的检查。大学拨款委员会在1965年公布了这一组织的调查报告,报告建议:①印度大学教育的目的,应是保存并传播现有的知识并进入知识的最前沿;应培养一种现代的印度观和民族观并使印度传统的价值观适应于当代的条件。②不论从考试的结果看还是从雇佣单位和普通公众的期望看,大学标准已在下降;尽管最好学生的质量是前所未有的,但一所大学的平均水平难于同世界上优秀大学的水平相媲美。③招生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挑选具有优秀成绩或特殊强项的学生进入重要的学科领域,如学校系统应划定使学生分流至技术和职业教育课程的分数线,如较大规模提供的函授和部分时间制课程的招生方式等。④本科教育连同学校教育阶段的年限为15年,其中学校教育10年,2年为中间阶段或初级学院,尔后为三年制的学位课程;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应是获取专门化的知识,培养出能力强的学者和科学家,在学院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合适方法是至少3~4所学院联合共享资源、设备和师资。⑤应鼓励学生多去图书馆借书阅读、写作和辅导,而不应鼓励记笔记式的上课;要谨慎对待改用地区性语言作为教学用语,即使改用地区性语言作为教学用语,仍须给英语知识以极重要的地位。⑥对附属性学院应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体系,应严格执行对学院规定的人员要求和物资及其他设备要求;大学应有更大的自治权,应有权挑选学生、任命教职员工、组织学习课程等。⑦应加强大学拨款委员会举办研讨班和大会、任命检查委员会、建立高级研究中心等的学术性活动;学术标准的维持还必须有经费作保障,要提高高等教育的现行支出和生均成本,否则大多数院校的质量不可能达到一般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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