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教育部《中学暂行规程(草案)》颁布

根据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的有关精神,教育部于1952年3月18日正式公布了《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程(草案)》共计8章45条,全面地规范了中学教育的基本学制、学校设置、领导体制、教学计划、教导原则、成绩考查、升留级、转学、休学和退学及毕业办法、组织编制、会议制度、经费与设备等。《规程(草案)》指出:①中学教育的宗旨是用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青年一代,使他们的身心获得全面的发展,以便为升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建设工作打好基础。②中学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实施智力教育,使学生能正确运用现代化科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养成科学的世界观;实施德育教育,发展学生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其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国民公德和刚毅勇敢、自觉遵守纪律的优良品质;实施体育教育,培养学生体育卫生的智能和习惯,以养成其强健的体格;实施美育教育,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其艺术的创造能力。③中学的修业年限为6年,分高、初中两级。④中学开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中国革命常识、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共同纲领、时事政策、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和制图等课程。⑤中学采取校长负责制。⑥中学教导工作采取教师责任制,由教师负责各项教学工作和对学生思想行为的指导。

上一篇:教育部《小学暂行规程(草案)》颁布下一篇: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建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