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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颁布

1951年8月10日,政务院第97次政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颁布。新颁布的学制,克服了原有学制所固有的严重缺陷,赋予工农干部学校和各种补习学校、训练班以正规学制中应有的地位;改变了初等学校修业年限为6年,且分为初、高两级的原有格局;通过学制正式赋予各种技术教育以一定的地位;改革了原有各级各类学校不合理的年限和制度,并使不同程度的学校互相衔接,从而使广大劳动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工农干部的深造和国家建设事业的促进有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新学制规定:①幼儿教育: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以3~7足岁的幼儿为招收对象。②初等教育:其实施机构包括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小学和对自幼失学的青年和成人实施初等教育的工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冬学、识字班)等。前者以7足岁为入学标准,修业年限为5年,实行一贯制;工农速成学校以工农干部和其他失学劳动者为主要招收对象,修业年限为2~3年;业余初等学校的修业年限不定,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后即可毕业,以工农劳动者和其他青年与成人为主要对象;识字学校则以扫除文盲为目的,修业年限不定。③中等教育:有四种主要类型,一类是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3年:初级中学招收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为12足岁;高级中学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年龄为15足岁。一类是工农速成中学,修业年限为3~4年,招收参加革命斗争和生产工作达规定年限并具有小学毕业程度的工农干部和产业工人。一类是业余中学,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3~4年,均可单独设置,分别招收业余初等学校和业余初级中学的毕业生,入学年龄不限。一类是中等技术学校,包括技术学校(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业)、师范学校和初等师范学校、医药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贸易、银行、艺术等),修业年限在2~4年之间。与实施全面的普通的文化知识教育的中学、工农速成中学和业余中学不同,后者则意在根据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学生实施各种专业教育。④高等教育:包括修业年限在3~5年之间的大学、专业学院(师范学院修业年限在4年)和修业年限在2~3年之间的专科学校。前者还可设立研究部,招收大学及专门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此外,各种高等学校均可附设修业年限为1~2年的专修科和先修科或补习班。⑤各级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以对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实施革命的政治教育为内容。此外,还有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立的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和函授学校以及聋哑、盲童等特种学校。10月1日,教育部部长叙伦还就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的颁布发表了谈话,指出新学制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和当前国家各方面的需要以及中国教育工作的经验,特别是老解放区教育工作的经验而制定的。这个学制的实行,将促进中国人民的文化水平迅速提高,使国家教育事业与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密切配合,从而将促进中国文化的高涨,并加速中国从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这次改革学制的重点是工农干部教育、技术教育和小学教育,新学制必须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有重点地推行,争取从1952年到1957年在全国基本上完成学制改革工作。10月3日,《人民日报》配发了社论:《为什么必须改革学制?》。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的颁布及新学制的逐步推行,客观上有利于全国人民群众文化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并奠定了中国教育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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