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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大利亚州通过《教育巩固法案》

1910~1911年,由于南澳大利亚教育总长威廉斯久病不愈,以及巩固各项改革的教育法案的失败,该州教育改革又一次受阻。1910年10月,议会决定任命一委员会在阿德莱德大学调查增加高等教育机会事宜。于是,1910年组成了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高等教育状况。但此后,皇家委员会授权调查的范围不再限于高等教育。委员会的第一份报告涉及大学,第二份报告涉及工程学学位,第三份报告关注的是初、中等教育,并建议增加教师工资,修改分班方法,由教师而不是督察员主持学生的考试等等。第三份报告还使学年与日历相一致,学生升级也改在年底。1911~1913年,皇家委员会提出了许多建议,其中包括《教育巩固法案》。1915年12月,南澳大利亚通过了《教育巩固法案》(EducationConsolidation Act),该法案将最低离校年龄从13岁提高到14岁,并规定学生必须准时出勤,私立学校必须注册。然而,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干旱带来的经济问题,有些条款未能实施。私立学校的注册未能执行,中等后职业学校也没有建立。州立学校教育的缓慢发展阻碍了大学的进程。1903年,大学共有385名本科生,352名音乐学院学生,其他学生299名,其中多数是受培训的教师。到1912年,有本科生405名,音乐学院学生299名,其他学生310人,本科生仍然居少数。南澳大利亚的教育改革进程缓慢,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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