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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废除教会对学校的监督

从18世纪末普鲁士民法把学校作为国家机关以来,政府与教会之间一直为争夺教育权而进行斗争。在教会代表封建地主势力的情况下,德国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在相互妥协基础上建立的政府对教会也采取妥协态度。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尽管政府还重视宗教教育,允许教会开办学校,但已企图把教育监督权完全纳入政府控制范围。正是出于这一动机,普鲁士政府于1918年11月27日公布了法令,宣布立即撤消普鲁士教会对地方学校的监督,教会监督执行者的职位保留到政府接管之日,接管工作限于12月31日前结束。

这一法令措辞非常坚决,表明了政府把教育权完全纳入自己手中的决心。从此,在德国教育完全由国家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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