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普鲁士制定中学教师考试规则

1917年7月28日,普鲁士公布《中学教员培养规程》。规定中学教员由大学直接培养,希望当中学教员者必须在大学学习4年以上,学习结束,经过第一次考试——学业考试,及格者给予见习教员资格。见习教员经过两年的讲习和试教后,再进行第二次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成为助理教员。以后,经过正式任命,才获得中学教员资格,任期终身。

上一篇:菲舍尔和洛赫纳尔提出描述性教育学思想下一篇:普鲁士废除教会对学校的监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