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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凯姆《道德教育论》发表

1902~1903年,迪尔凯姆在巴黎大学开设教育学讲座时,曾经讲授过道德教育论课程。迪氏去世后,其弟子保罗·富戈内于1925年将恩师的课程讲稿整理出版。该书一直被视为迪氏教育思想的代表作之一,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题为《道德的要素》,下篇题为《怎样使儿童形成道德的要素》。迪氏认为,社会需要教育,是因为社会需要某种道德来维系;民族需要道德教育,是因为没有一个民族没有它的道德,差别仅在于其特征不同而已。迪氏在这本书的“导言”中指出,我们现在要寻求的不应该是人类共同的道德教育,而是法国“现时的”道德教育。低级社会的道德不同于我们今天的道德,那种道德是以宗教为其特征的,宗教的观点是当时进行教育的基础;而今天,我们对在校儿童是要进行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非宗教的道德教育,这是一种仅仅以理性所承认的观念、情感和实践为基础的唯理教育。迪氏从研究宗教与道德的关系入手,说明了进行唯理教育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迪氏在《道德的要素》一篇中阐述了道德的三个基本要素,即自律精神、对社会固定的依恋和自主。所谓自律精神是指道德生活的形成,它要求遵守个体不能随意更改的社会规范,并能控制自己的欲望。第二要素是说明道德生活的内容。既然道德生活来自共同生活,那么人们道德行为的出发点就只应当依据社会利益而为之。第三要素是表示道德生活的原则。理性原则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道德生活原则,人们对此是在了解道德起因和功能的基础上理智地遵循,而不能接受强加给他们的道德。迪尔凯姆在下篇进一步分析了进行唯理教育,必须建立起新的道德教育机构——学校。学校里从事道德教育的任务必须依靠教师,教师作为国家的代表,应是道德的权威。这就是“道德权威是教育者的主要特征”的著名观点。迪尔凯姆之所以要以“道德教育论”为题讲授这一问题,不仅因为道德教育是教育者历来最关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认为,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当时的道德危机已经表现得非常尖锐,一方面传统教育学体系的道德教育正在崩溃,使它成了不确定的东西,而另一方面现时社会所需要的道德教育又尚未出现。因此迪氏指出,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要求教育者予以注意的莫过于道德教育问题。迪尔凯姆一向被视为传统的教师权威论的代表人物,他以理性主义为特征的思想对教育界影响极深,直到60年代末期才开始有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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