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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纳—西蒙智力量表设立

20世纪初,法国成立了儿童心理研究自由学会,巴黎大学生理学和心理学教授阿尔费雷德·比纳(Alfred Binet,1857~1911)担当了学会的领导工作。1904年,比纳受巴黎教育当局的委任,组织了一个心智落后儿童甄别委员会。这项工作使比纳有机会专门研究智力落后儿童的问题。1905年,根据法国教育部的指示,编制一个用以测验儿童智力水平的量表。比纳和他的弟子、心理学家泰奥多尔·西蒙(Théodore Simon,1873~ 1961)共同担任这项研究任务。经过研究,他们撰写了《论制定低能状态科学诊断法的必要性》的研究报告,并编制出了“比纳-西蒙智力量表”(Echelle métrique de l’intelligence)。比纳认为,人的智力是一种综合,它具有思维的定向、意义理解、发现和判断等4种功能。因此,比纳他们最初在选定30个测验项目时,不是按测验的类型,如记忆、感知等来分组的,而是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编排的。例如,看一个运动物体时,要求头和眼运动的协调;看见图片上的实物时,能说出它的名称;能复述包含有15个单词的句子;能回忆几件已知物体的相似之处;有意略去句子中某一单词,要求被试者填空;抽象名词的定义。可以看出,由于测验的主要内容是心理机能,所以它能够测验儿童智力的基本成分。1905年智力量表公布后,很快得到普遍的好评,但也反映有不足之处。为此,比纳和西蒙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于1908年公布了经修订的量表,测验项目由原来的30个增加到59个,并不再按难度排列,而是把难度相仿的项目列为一组,照正常儿童能通过的年龄进行分组排列。年龄范围为3~13岁,一岁一组,以智力年龄来计算,以代表正常发育的某个年龄的儿童应达到的智力水平。在这里,比纳引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智力测验术语“智力年龄”。例如,4岁儿童的智力年龄标准是:要能说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能背诵三位数的数字,能比较两条线的长短等。智力年龄的引入使测验由单纯鉴定智力落后扩大为测定不同年龄儿童一般智力的测量工具。如果6岁的儿童只达到4岁儿童智力年龄标准,就说明该儿童的智力水平落后正常儿童两年。1911年,比纳再次修改了智力量表,删去了9个旧的测量项目,增加了4个新的项目,并重新编排了测量项目顺序,对计算智力年龄的方法也进行了一些修改,增加了一个成人组,使量表更加规范化。这是比纳对智力量表的最后一次修改。比纳-西蒙智力量表问世后,各国心理学家根据本国的情况对该量表的参数作了相应的修改,于是智力量表在世界上盛行起来。比纳-西蒙智力量表先后传到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国。1918年该量表传到中国,1922年被译为中文。比纳-西蒙智力量表对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不仅给儿童心理发展过程测验带来了客观标准,也推进了对智力概念的理解,这是比纳对本世纪教育发展创造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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