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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制度实行

1932年5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毕业会考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各省市县教育行政机关为整齐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科学生毕业程度及增进教学效果起见,对于所属各中小学应届毕业生经原校考查及格之学生举行会考”。“会考非各科及格不能毕业”,如果会考中有一科或两科不及格者,规定可复试一次,复试仍不及格者可补习一年,再参加该科会考一次为限。会考即成为学生能否毕业的关键,于是,课程加重了,习题增多了,这就迫使学生埋头读书,把精力花费在应付会考上,再也无暇关心时事,过问政治。1933年12月2日,教育部又公布了《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废除了上述《暂行规定》。删去原《暂行规定》中“为整齐……学生毕业程度及增进教学效果”的提法,会考科目删去体育一门。成绩核算改为“以学校各科毕业成绩占40%,会考成绩占60%,合并算之”;会考3科不及格者留级次数改为两次为限。1935年4月6日,教育部又颁布了《修正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和《师范学校学生毕业会考规程》,规定各类师范学校或师范科均要严格施行毕业生会考,并严令施行。1940年5月4日,教育部又通令专科以上学校,从1941年起,毕业考试改为“总考制”。除第四学年的课程外,还“须通过其以前各年级所学专门主要科三种以上”,不及格者不得毕业。这一决定颁布后,立即遭到高校毕业班学生的反对,西南联大的四年级学生组织了反“总考制”委员会,抵制高校毕业“总考制”。

会考制度的施行,表面上是为了“整齐”学生的程度,“增进教学效果”,实际上是国民党政府的一种整治手段,妄图用“毕业会考”来加重学生课业,迫使学生回到教室,回到图书馆,从而阻止学生上街游行,以消灭学生运动,并且以会考操纵学生的毕业、升学和就业。会考制度施行后,就受到进步人士的激烈抨击,鲁迅在1933年7月写了《智识过剩》一文,对会考制度进行批判。会考制度虽然遭到反对,但国民党政府顽固地强制实行,到了抗日战争时期才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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