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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书》问世

大同书》,共10卷,康有为(1858~1927)撰于1884~1902年,1913年在《不忍杂志》上刊行两卷,1935年全文出版。在《大同书》中,康有为有意识地将西方科技价值与理想化的中国道德精神进行调和汇合,设计了一个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塑造出亦智亦仁、智仁合一乃至德智体和谐发展的理想人格,并通过层层递升的学校制度予以贯彻。在他看来,大同理想社会实际上是一个消灭了人生诸苦的极乐世界,这个极乐世界首先是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机枪飞动,不可思议”;从事发明创造的科技工作者将给予大力奖赏,政府设有奖智院以实行之。与之相应,康有为认为,大同理想社会还是人的精神境界高度至善的社会,要求设立奖仁院,“以励慈惠之事”。合而论之,智仁双全实为大同社会的理想人格。他说:“当太平之世,人性既善,才明过人,惟相与鼓舞踊跃于仁智之事,新法日出,公施日多,仁心日厚,知识日莹,全世界人共至于仁寿极乐善慧无边之境而已,非乱世之人所能测而已。”(《大同书》,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277~278页)为了保证这一理想的实现,康有为设计了人本院、育婴院、小学院、中学院和大学院等递相升级的教育制度,强调“仁”的品行必须从小甚至从胎教时抓起,“以正生人之本,厚人道之原”;“智”的素质在中学尤其是大学阶段应予以特别关注,“专以开智为主”。应该肯定,康有为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种罪恶现象,批判了封建主义对人性的种种束缚,表达了对没有剥削和压迫,充满仁爱、富足、平等社会的向往和追求。但是,正如毛泽东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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