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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第一所公立学校建立

19世纪30年代以前,牙买加的教育完全由各教派的教会主办,从19世纪30年代起,英国政府开始向牙买加拨发一定数量的教育经费。1866年,格兰特总督建立了“按学生成绩拨款”的学校拨款制度,学校的开支部分由政府拨款,部分由学生交纳。由于大多数学校学生的成绩不能达到政府的要求,学校所得的政府的拨款一般都很少。另外还因为大多数学生家长交纳学费有困难,学校经费拮据,教师工资很低,无论是师资的比率,还是学校教学质量都无法得到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1886年亨利·诺尔曼(Henry Norman)总督任命了一个委员会专门进行调查,并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缓解办学经费紧张的状况。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宣布废除小学学费,实行小学免费制度,并在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下,创立了第一所公立小学。与此同时,诺尔曼总督也劝告政府不可以把学校全部包揽下来,应继续鼓励各教派团体和个人举办地方学校,但教师工资由政府担负。因此,学校负责人有权聘用或解雇学校教职工并负责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此外,与创办公立学校的要求相适应,另一条重要措施是由政府拨款,资助师范学校的建立和发展,以加速教师的培训。如政府出资帮助迈克师范学校和肖特伍德女子师范学校改善设备、扩大规模等。

诺尔曼时期建立的第一所公立学校,是牙买加公立教育事业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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