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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发表

1872年维多利亚州颁布教育法,促使了学生数量的增长,从1872年的135962人增长到1873年 207682人。但许多学生家长忽视了义务教育的要求,学生出勤率低,教育质量不高,许多教师不合格,而且教学机械呆板。同时,绩效工资制、教学设施和晋升等问题也引起教师的不满。教师的工资有时还不能按时支付。各种问题的出现使得一次广泛调查变得必要。C.H.皮尔逊(C.H.Pearson),1875~1877年任长老会女子学院(Presbytenian Ladies College)校长,1877年6月,接受委托对维多利亚州的教育情况进行调查。

皮尔逊于1878年提交了《维多利亚公共教育状况的报告》,长达179页。维多利亚当时大约有308个咨询委员会,各负责大约4所学校。但皮尔逊发现,人们对入选“教育委员会”兴味索然,而且委员们不愿承担更多的职责。因此,他放弃了给他们以筹款权力的想法,只提出增加一些无关大计的职责,例如,检举逃学、种植树木、安排修缮事务等等。州政府对资金的控制权保证了集中的管理。皮尔逊深信有必要开办多样化的分散型的中等教育,因此他建议州对农村和城镇中产阶级的学校和农村地区男女同校的中等学校予以资助。他还建议建立更加民主和实用的大学,接纳妇女进入大学,建立工程和实用科学系,把州的捐赠从9000英镑增加到33000英镑,另拨出5000英镑作为贫穷学生的奖学金等等。

皮尔逊知道,政府想削减而不是增加教育开支。1878年1月确实有很多教师被开除,教师工资全都减少了。因此,为了给州立中学及大学和师范学院的发展筹集资金,皮尔逊建议削减教师工资,并废除兼职专业教师。

皮尔逊的报告是1878年3月呈递到议会的,但并没有立即奏效。然而,该报告对以后很长时期的教育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也为皮尔逊后来的教育活动作了更好的准备。

世俗教育和义务教育一样在1872年后引起关注。开始由J.W.罗杰斯(J.W.Rogers)任主席,随后由J.M.坦普尔顿(J.M.Templeton)继任的皇家委员会在1881~1884年期间考查了维多利亚州世俗教育的问题。委员会后来提交了两份关于宗教问题的报告,两份报告都建议提供非宗派宗教教育的课程,但此后并无相关立法。皇家委员会还批评了绩效工资制和教育部拥有的政治特权。1883年《公共服务法案》颁布后,这种政治特权渐渐被废除了。该法案导致了1885年1月1日《州立学校及其教师分类名册》的发表。教师被分为五大类,每个教师都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因此能够估计自己晋升的前景。教师职业不再完全受公共教育部长的控制。

从1886年2月至1890年,皮尔逊任维多利亚州公共教育部长。此时,他采用了1878年报告中提出的一些改革方案。为期3年的价值10英镑的200份奖学金,根据竞争性考试的结果,每年在私立学校颁发,澳大利亚的历史、地理和基础科学在州立学校得到了更大的重视,技术教育规模明显扩大了。1899年,皮尔逊提议制定法案,把每季度30天的义务教育学习期限延长到40天。同时,他还把最低离校年龄从15岁降至13岁。皮尔逊认为,如果孩子们在更早的教育阶段上学习更加守时,他们就能在更早的年龄达到最低教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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