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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报》创刊

大革命时期,随着全国教育制度的逐步形成,国家政权机构颁布有关的规章条例及对其进行修改,需要告知各地方行政机构和学校教师。最初,政府将颁布的通报等分发给地区行政长官及主管教育的负责人,然后再由他们转发到所属学校校长。后来,为了便于开展这一工作,从1814年开始,公共教育部将官方的主要文件收集在一个《公共教育法令和条例汇编》里下发。但是,随着教师人数的增加,教育结构由单一转为复杂,教育行政文件大量增多。为了确保官方文件能在全国范围进行正常传递,从1828年起,官方开始发表一种正式的期刊,取名为《大学公报》。公报的内容主要是刊登政府有关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种规定。七月王朝时期,1832年经枢密院批准,政府为初等教育出版了一种定期手册——《初等教育普通手册》。根据规定,王国境内所有小学的每个教师、师范学校校长和教师,应人手一册。直到1940年,这个普通手册从未间断发行。1852年以后,特别是在1865~1875年期间,各省还陆续创办了省级初等教育公报。其内容通常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发布官方的各种信息(行政文件、人员调动等),另一个是有关各校的活动,地方学校的动态等。1850年中央教育部将《大学公报》改为《公共教育行政公报》,并由原来的月刊改为周刊。1864~1933年,因财政困难,该公报曾一度停止发行,1944年复刊,并改为现名,即《国民教育部公报》。现在,该公报为适应教育部各个部门传递信息的需要,尽快地发布所有有关国民教育的官方文件,包括出版一些专辑,如公布全国中小学教学大纲、人事和机构变动、教学改革等。《公报》不仅对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教学、人员变动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同时,也是研究教育法规政策和教育改革动向的主要官方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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