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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生制推行

19世纪初期盛行的导生制至40年代已逐渐失去信誉,在这种情况下,枢密院教育委员会首任秘书詹姆士·凯博士借鉴当时荷兰实行的“小先生”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终止导生制而代之以公款资助的“教生制”(pupil-teacher system)。协同凯博士工作的W.F.胡克博士为此发表了《关于使人民的教育更有效率的办法》一信,引起了公众的一场论战。于是枢密院教育委员会在1846年就导生的状况问题开展了调查,结果认定现有导生过早离校、初等学校合格教师缺乏等不良状况必须加以改善,从而决定采用凯博士提出的教生制,并于当年8月和12月分别就教师资格、学校的教学条件、地方对教生的年度津贴拨款、教生导师津贴、教生的报考资格与要求、对培训教生的师范学校的拨款以及教生助学金等问题举行会议,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教生制的具体做法为:首先在13岁以上的学生中挑选有培养潜力者,经过考试,送入指定的拨款补助学校进行为期5年的见习培训,期满后考试合格者成为教生,可获女王奖学金,再进师范学院学习两年,毕业后即去初等学校任教。作为一种早期的师资培训制度及导生制的合理延续与发展,教生制为19世纪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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