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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中学首建

1844年丹麦建立了欧洲第一所民众中学(folk high school of denmark)。这是一所实施成人普通文化教育的业余学校。它是在丹麦主教格伦特维(N.F.S.Grundtvig,1783~1872)的国家主义思想和教育哲学的影响之下建立的。于夏、冬两季分别为青年妇女和农民提供3个月和5~6个月的普通基础教育。自丹麦的民众中学首建后,欧洲其他国家如挪威、瑞典、芬兰、德国、波兰、英国和北美国家受其影响,积极仿效建立。虽然各国入学年龄和课程设置不尽相同,但在青年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证明,不设入学和结业考试等方面基本相同。

到了20世纪70年代,丹麦全国约有100所民众中学接收18岁的学生,每年约有1.1万人参加长期课程(5~8个月)的学习,约3.2万人参加短期课程(1~3周)的学习。在这一时期,丹麦的民众中学对一些传统课程进行改革,增设满足现代社会需要的专门化课程。丹麦民众中学除设长、短课程以外,还与都市青年学校、补习学校、农业学校、家事学校密切合作,其中将近60%的14~18岁青少年在民众中学学习。有些民众中学还与正规学校合作,设32~34周的大学先修课程,结业者可入高等学校学习。70年代后,将职业训练作为重点,如为音乐、体操教师和青年工人开设专门课程。经费主要由国家和地方补助,一部分来自学费。

丹麦民众中学的教学内容由相应的行政法规来确定。教育部规定课程目标、周课时数及学年时间。而学校可以自行决定教学目标完成的过程。教师自由选择他们认为最好的教学方法,各个学校在一定的教学目标范围内可以决定自己所需要的特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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