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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有礼等设立商法讲习所

森有礼(1847~1889)在担任驻美弁务使期间(1870~1873),切实感受到:要想使日本独立,国富兵强,必须发展经济,尤其是商业,而发展经济(商业)的先决条件是培养这方面的专门人才。于是,他回国后聘请美国商学院的教师沃特尼(W.C.Whitney,1825~1882)作指导,委托福泽谕吉起草《建立商学校的主旨》,在东京会议所的财力支持下,于1875年8月在东京京桥尾张町设立了商法讲习所。

商法讲习所(现一桥大学的前身)最初是森有礼等人创办的私立学校,创办后不久,由于森有礼改任驻中国清朝全权公使(1875)而被移交东京会议所管辖,1876年校址迁至木挽町,同年5月被移交东京府管辖,矢野二郎任讲习所所长。1884年,又被移交农商务省管辖,改称为东京商业学校。

商法讲习所在创建初期,基本采用西洋式的教学形式,用英语授课,重点进行对外贸易实务教育,所开设的教学科目有“布赖安特氏·斯特拉顿氏账合法”、“布赖安特氏·斯特拉顿氏商用算术”、“斯宾塞利扬习字学”和“维兰德经济书、商法律书”等。1881年,对商法讲习所的教学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根据修改后的教则的规定,将商法讲习所改为“商业专门学校”,修业年限为5年,最初3年“专门教授本国商业必用的学科,同时讲授英语,以学习外国商业”;第1~6学期的教学科目为习字、算术、簿记法、商业习惯志、商业沿革、地理志、经济书、物产志、作文、听写、商谈、英学、商业要诀、商用作文、海关规则、各国条约、电报密码、统计概略、内外商法大意、国内诸号例和实践科;第7~10学期的教学科目为布拉温氏制产志、布赖安特氏·斯特拉顿氏商用算术书、商业簿记法、霍塞特氏小经济书、英译日、日译英、英语会话、英语听写、英文习字、英文商用作文、簿记习例记载、商谈、伍那科氏致富学、塔温森特商律、培利氏经济要领轮讲、卡尔皮恩特莱氏商业沿革地理志、法语、电报密码、实践科和纽伍氏产物沿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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