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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内斯特学校指南公布

1642年,新教派埃尔内斯特在他所统辖的小邦萨克斯-柯堡-哥达公国颁布了一份学校指南,引起了本国人们的惊讶与嘲笑。该指南经过1648、1653、1662年的几番修改,于1672年重新公布,确定了有关学校、教师、学校管理和领导以及父母、儿童与学校关系的详细规定。终于建立起一套学制,成为德国学校制度的最好典范,从而使他的小公国成为全欧洲最昌盛的国家之一。

最初的指南是1641年组成的“学校调查团”在了解学校和教会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的,深受夸美纽斯教育思想的影响。指南第一章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儿童上学的义务;第二至四章规定了低、中、高三个年级的教学内容。低年级主要学习《圣经》中的歌、祷文、十诫等,从拼音进入到阅读水平;中年级是大量的宗教教育,要求熟记路德的《教义问答集》、赞美诗、押韵祷文,开始习字,学算术;高年级主要学习宗教、读、写、算、音乐。第八章论述了如何教授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问题,按照夸美纽斯遵循自然教育原则来确定教学内容与方法。其余各章规定了课时安排、教学方法、考查与年度考试制度,特别要求学生遵守基督教徒的纪律、虔诚及宗教礼仪,重视品德行为的培养。指南规定的新章程一开始在哥达公国受到讥笑。但埃尔内斯特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价值,为新指南的实施创造条件,请到了优秀的教师,建立了20所新校舍作示范,建立新的视学制度,出版新的教科书,包括儿童拼音课本、德语课本、实用科学、宗教、伦理等方面的读物。特别是1654年出版的关于儿童上学、午餐、在家里或教堂、做游戏、晚餐、就寝、与人交往、早起行为规则的“简易读本”,更是家喻户晓。要求每所学校在考试日向市长、公民和每个市镇长老宣读它。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新的学校指南的实施,使18世纪末以前哥达公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在德国乃至欧洲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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