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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育的兴起

基督教于1世纪中叶产生于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埃及等地区。最初,基督教是犹太教众多教派中的一个,到2世纪中叶,才成为独立的宗教。2世纪之前,由于基督教徒鄙弃现实,禁拜被奉为神的罗皇帝偶像,被罗马统治者视为不合作、“反人类”,因此,一直受到迫害,教徒被杀戮,集会被取缔,财产被没收。但基督教不但未被消灭,反而不断发展,皈依基督教的人数大量增加,基督教会的势力日益扩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313年,西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和东罗马帝国皇帝李锡尼在米兰联合发布《宽容敕令》(又称《米兰敕令》),宣布所有宗教同享自由、不受歧视,基督教成了西罗马帝国的正统意识形态。正是由于这个基本的原因,在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教育迅速兴起。

从2世纪开始,为了传播教义、吸收教徒,基督教会先后开办了教区学校(parish school)、初等教义学校(catechumenal school)和高等教义学校(catechetical school)等教育机构。其中,初等教义学校是教会最早设立的初等教育性质的学校,其目的是对原来信仰“异教”的皈依者,进行必要的入学前教育,同时也负责对教徒进行宗教教育。这类学校到5世纪时趋于鼎盛。设立之初只开设为期2年的课程,以后扩展为4年,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教育内容各不相同:第一阶段为申请入学会;第二个阶段为“旁听者”;第三个阶段为“跪拜者”;第四个阶段为“选民”。只有达到第四个阶段,方成为教徒。

高等教义学校则以培养神职人员为宗旨。179年前后,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潘提翁(Pantaenus)开办了第一所高等教义学校,此后,神学家奥里根(Origenes,约185~254)又创办了同样性质的学校。与初等教义学校不同,高等教义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所谓“异教”的文化学术,即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化遗产,包括文法、音乐、修辞学、天文学、解剖学、逻辑学、伦理学和形而上学等。教授这些科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击异教的文化学术以完善基督教义。

在基督教学校的兴起和发展的同时,罗马帝国原有的世俗性质的文法学校和修辞学校却在不断衰落。到西罗马帝国行将灭亡之际,帝国境内的世俗学校大多已不复存在,教会学校代替了它们原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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