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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设立“三舍法”

“三舍法”又称“三舍考选法”、“三舍选察升补法”、“三舍推恩”,是宋代太学的教学与升补制度。科举考试偏重于选拔人才,但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都与学校教育脱节,熙宁四年(1071)立太学生“三舍法”,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各以锡庆院、旧国子监、琥成王庙为舍。刚入学者为外舍,一开始不限名额,后来定为700人;内舍升上舍,100人,学生各习一经。上舍生成绩优异者直接授以官职。元丰二年(1079)颁布太学新学令,定“三舍法”140余条,详密规定太学私试、公试、舍试和升舍方法。定学置80斋,每斋能容30人,外舍生2000人,内舍生300人,上舍生100人。每月一次私试,每年一次公试,隔年(每两年)一次舍试,并参考日常行艺,逐级校定,分别升舍。元符二年(1099)后,三舍法逐步推广至诸州学。州学岁贡其上舍生一人(崇宁元年改为三年一贡),内舍生二人。上舍生先附太学外舍,经试合格补入内舍,三试不中遣还其州。其内舍生免试,补为太学外舍生。崇宁元年(1102),太学外舍增至2000人,于是建辟雍容之。内舍600人,上舍生200人。崇宁三年(1104)罢州县发解和省试,取士皆由学校按“三舍法”升贡。宣和三年(1121),废除州县学“三舍法”,只在太学推行。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开始建太学,养士700人,上舍生30人。其选察升补方法愈加严密。

“三舍法”是在太学内部建立起来的严格升舍考试制度,其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增加了太学生名额。太学生原为300名,按“三舍法”定制,上舍100名,内舍200名,外舍700名,计千名。②扩充了太学学舍,使宋代太学规模“无后于汉唐生员学舍之盛”。③使科举与太学学习并于一途,平时学行考核,定期升降,上舍试合格直接授官。这样,就把养士和取士的职能都归到学校,将平时行艺与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对考生的考察和选拔的标准,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太学的教学质量,解决了科举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相对提高了太学的地位。这种学制系统是中国古代大学管理制度上的一种创新,不仅对宋代的学校教育产生了积极作用,而且也对元、明、清的学校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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