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命

人应发挥主观努力,确立人生奋斗目标,培养身心,完善自己。孟子心性学说中的一个范畴。在孟子思想体系中,“心”、“性”、“天”、“命”是相关相连的。《孟子·尽心上》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通常言“命”多与“天”相连,所谓“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因此,“天命”实质是指不以人的主观好恶所左右的外在必然性,而“命”还有作为必然性作用下对人所产生的“机遇”即“命运”的含义。因此,人在“天命”面前可以做的是以“存心”、“养性”来“事天”,用“修身以俟之”的方法来立命。这种立命实际上是等待机遇,如孟子所说:“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孟子·尽心下》)在孟子看来,“莫非命也”,即“命”是无处不在的,对“命”只能“顺受其正”。立命也就是为了“正命”,如孟子云:“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尽心上》)不过,“命”的范畴在孟子那里有两种含义:一是纯外在必然性的“命”,人对此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同上);另一种“命”则兼有“性”的含义,如孟子云:“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这些德行之所以也称为“命”,是因为它们也具有“天之与我者”的品格,但它又是“有性焉”。因为“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因而能用“心”去“求”,而且“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同上)。这种命是一种道德选择论的“命”。由于“命”有两种含义,孟子的立命之说也具有综合两者的色彩。不过,其基本倾向是把立命看做一种道德选择和认同。后世的“安身立命”之说即沿用孟子的观点。

上一篇:性命 下一篇:己欲达而达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