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贵

人际间的和谐关系最为可贵。孔子政治伦理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论语》中记载有若一段话:“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朱熹著《四书章句集注》引程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又引范氏曰:“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以达礼乐之本矣。”朱熹则谓:“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然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节之,则亦非复礼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返,而亦不可行也。”

和为贵是孔子和谐哲学在礼治思想上的表述。《论语》中有若讲这段话,表明礼的应用,以求达到人际之间的和谐关系为最高准则。他认为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这方面做得最为完美,无论大事小事,都是按此办理。朱熹将礼解释为“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是出于“自然之理”,所以当其为用时,必然表现出从容不迫的和谐景象。但是人际间的和谐也不是无原则的,必须受礼仪所节制。那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和谐,变成“流荡忘返”。不顾社会秩序而想做到和谐,当然是不可能的,宋儒的解释,仍然归到克己复礼的命题上来。“礼之用,和为贵”,奠定了儒家礼治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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