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

儒家美学的重要经典,也是中国美学史上第一本专门论述文艺美学问题的、最为系统的著作。

旧传《乐记》原有23篇,今本《礼记》卷三十七收入其中的11篇,但未明确分篇,题为《乐记第十九》。《史记》卷二十四也收入,题为《乐书第二》。《乐记》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学术界尚有争议。《汉书·艺文志》著录了《乐记》,但未言作者为谁。梁沈约认为是战国孔子的再传弟子公孙尼子所作(见《全梁文》卷二十六《答诏访古乐》)。从此书明显受到《荀子》、《易传》的影响并大量加以引述和转述来看,当属于荀子学派的著作,成书应在《荀子》、《易传》之后,大约是汉初儒者的作品。但也完全可能承传了最初是出于公孙尼子的观点。

《乐记》是先秦儒家乐论的总结与重要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对美学有重大意义的观点,深人论证了儒家以文艺为教化手段的理论。①《乐记》认为“乐”(包含、歌、舞、器乐)是人心感于物而产生的情感的表现。这是对自古相传的“诗言志”的论述的重大发展,并奠定了中国美学以心物感应或交感来说明文艺创造产生的思想,表现了中国美学在对文艺本质的认识上与古希腊的摹仿论和西方近现代的表现论的不同(见乐本于心)。②《乐记》认识到了声音与人内心的情感的表现之间有一种对应关系,并由此论证了音乐的感化作用和音乐与社会政治状态的关系,提出声音之道与政通。③《乐记》提出“声成文,谓之音”,第一次明确指出了“文采节奏”即美的形式是“乐”所不可缺少的。④《乐记》提出“圣人作乐以应天”,乐者天地之和和“大乐与天地同和”的思想,将美直接与天地万物生命的繁荣生长联系,以“乐”的“和”为天地之“和”的表现、象征,极大地发展了《易传》将美与生命相联系的论点,并深人地论证了儒家以“和”为美的思想。⑤《乐记》分析了“乐”与“礼”的区别,提出“乐由中出,礼自外作”的重要论断,“乐”是内在的、自为的,“礼”是外在的、为他的。“乐”的作用在于不加强制地去感染人们的情感,把人们与自然生命欲望相联的情感导向礼义,使之符合善的要求,并达到协和团结群体的目的。但《乐记》又常常狭隘地理解“乐”与社会政治伦理的关系,这是它的主要的弱点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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