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说

西汉易学家京房首创的将天干地支纳入八宫卦以解释卦象爻象的解《易》方法。根据《京氏易传》的说法,所谓纳甲,就是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和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支按一定的次序分别搭配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宫卦中去。既纳甲至癸的十干,也纳子至亥的十二支。纳甲是略称。具体的搭配方法是,乾卦内卦三爻纳甲,外卦三爻纳壬。坤卦内卦三爻纳乙,外卦三爻纳癸。震卦各爻纳庚,巽卦各爻纳辛,坎卦各爻纳戊,离卦各爻纳己,艮卦各爻纳丙,兑卦各爻纳丁。这是纳甲。同时也把十二支分别搭配到八宫卦的各爻中去。结果八宫卦的各爻都有干支相配,如乾初九配甲子,兑初九配丁巳。京房用纳甲的方法解释卦爻象,而不顾及卦爻辞。

三国吴人虞翻在京房纳甲说的基础上创八卦纳甲说。其特点是:①只纳十干,不纳十二支;②是八经卦纳甲,不是八宫卦纳甲;③八经卦纳甲与月相配合;④用以解释《周易》卦爻辞和《易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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