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志

情感与志意。儒家传统学的基本概念。“诗言志”的说法,屡见于先秦典籍。《尚书·虞书·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舜典》系后人伪托,未必是最早的出处。此外,《庄子·天下篇》云:“《诗》以道志。”《荀子·儒效》云:“《诗》言是其志也。”春秋时代外交场合有“赋诗言志”的风尚。所以“诗言志”被视为古代诗论的开山纲领。“诗言情”始见于刘歆的《七略》:“《诗》以言情,情者信(一作性)之符。”(《初学记》卷二十一引)但以上这些引文中所说的“诗”都是专指“三百篇”,所谓“言志”是用诗而非作诗。《毛诗序》(作者可能是后汉人卫宏)则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明确地把言志和作诗联系在一起,给“诗言志”确定了后来通行的含义。而且同时提及“情”,以“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来说明诗的发生。《诗大序》因相传为孔子弟子子夏所作,故被儒者奉为圭臬。西晋陆机作《文赋》,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新说,受到后人的指责,以为违背诗人之旨,将诗歌创作引入歧途。“言志”与“缘情”成为两种对立的诗学观。但唐人孔颖达则力图消除“情”、“志”的区别。其《左传疏》称:“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又其释《毛诗序》云:“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志之所适,外物感焉。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艺文志》云:‘哀乐之情感,歌咏之声发’,此之谓也。”他所理解的“志”实际上就是“情”。明代的一些文学家,为了摆脱儒学的束缚,倡导主情说,强调情而淡化志。情志之辨在中国文学理论史上是一个重要论题。

见言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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