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六义

经》有风、雅、颂、赋、比、兴六义。其说始见于《毛诗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些名称前此已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从“六诗”到“六义”,意义有了变化。“六诗”大概是六种乐歌的名称。“六义”,《诗大序》只说明了“风、雅、颂”三义,因而引起了后人不同的解释,主要有三种:①体用说,即认为风、雅、颂是诗体(诗的体裁),赋、比、兴是诗法(诗的表现方法)。唐孔颖达即持此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词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赋、比、兴是诗之作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周礼正义》)朱熹有三经三纬说,与此略同。②六体说,即把风、雅、颂和赋、比、兴都释为诗体。章炳麟如此解,认为赋即后来的辞赋之赋,比,就是辨,兴即“廞”,与诔相似(见《检论·六诗说》)。③六用说,即把风、雅、颂和赋、比、兴都释为诗法。主张此说的有程颢,他解释风、雅、颂就是“刺讥”、“陈理”、“称美”。其中体用说获得多数人的承认。对于风、雅、颂三者的区别,《毛诗序》本文有解释:“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风和雅的不同,在于地域和题材,风是地方性的诗歌,雅是产生于周王朝中央所在地的诗歌,雅的题材与国家大事有更密切的关系。颂则是用于祭祀,赞美功德的乐歌。

见赋比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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