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

一作《扬子法言》。西汉扬雄的著作。以捍卫儒家正道、宣扬正统儒学为宗旨。成于哀帝时。形式模仿《论语》的语录体。13卷,分学行、吾子、修身、问道、问神、问明、寡见、五百、先知、重黎、渊骞、君子、孝至。主要注释本有晋代李轨的《扬子法言注》、宋代光的《法言集注》、清代汪荣宝的《法言义疏》。《汉书·扬雄传》载,扬雄认为先秦诸子大多非毁周孔之教,以巧辩异词搅乱时政,《史记》的论述,“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故仿《论语》形式而作《法言》。《法言》体现了汉代古文经学的精神。认为孔子是最大的圣人,在文化方面继承了文王、周公的传统,与今文经学家关于孔子“受天命而王”和纬书关于孔子是“黑帝之子”的说法迥然不同。主张由圣人君子推行儒家王道政治和伦理规范,教化人民。高度重视伦理道德的作用,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反对宗教迷信和宿命论。在文化发展问题上,提出了道有因革的命题。在人性论方面,提出了性善恶混的理论。对老子思想有所继承,主张天道自然无为。所论多因袭前人而缺少创见,但在当时有积极的思想意义,曾对桓谭、王充产生过正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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