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寔

【生卒】:?~约170

【介绍】:

东汉政论家、思想家。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少年性格沉静,喜好典籍。桓帝初年,诏令公卿郡国荐举至孝独行之士。崔寔由郡国推荐,入京授为郎。崔氏通晓政治国家事务,很有才能。任职期间提出改革时政的意见数十条,编为《政论》。其书针对时政要害,议论全面确切,世人称赞。后来的仲长统曾评论说,凡为人主者,应该将此书抄写一通,置于座位之旁。崔氏先后任议郎、大将军司、五原太守、辽东太守、尚书等职。曾因大将军梁冀被诛,崔寔以其故吏被免官,禁锢数年,后又起用。崔寔早年因父丧,田地房屋卖尽,以卖酒贩货勉强糊口。后虽做官,却多任边地之职,故终生贫薄。汉灵帝建宁中病卒时,家徒四壁,无以殡敛,幸赖友人相助,为备棺槨葬具,树碑颂德。

崔寔痛感国家之衰敝,认为衰敝不治的原因在于上下不思改革,安逸因循,荒耽嗜欲、疏远诤臣,五纲纵弛,智士埋没。指出只有改革才能“新新不已,用之无穷”。改革并不要求立时臻于至治,只需补漏去弊,随形裁制,取时君所能行,以图国家中兴安宁。君主应该顺民之性,济民之欲而节度之。复五等之爵,立井田之制,使人饥饱不偏、劳逸齐均、衣食丰足。然后教以礼义、威以刑罚。而当前尤应重刑罚、明法术,以求“塞恶之源,绝乱之萌,闭民之欲”。其次,他认为改革的关键在于选用贤良有才之士,所谓“求巧工、用贤人,使辑治之”。他反对“重刑阙于大臣,而密网刻于下职”;反对官员的频繁调动升降,认为“台阁之职,尤宜简习”,主张官员的相对稳定。他还反对自秦以来的官吏薄俸制度,认为这是造成“卖官狱”的根本原因。因此他主张“重其禄以防其贪欲,使之取足于奉,不与百姓争利”。他主张严肃法制,反对东汉永平、建初之际开始的轻率、频繁的大赦,提倡十年一赦,以期起到震慑的作用。崔寔以变革图新和因时制宜的精神针砭时弊,继承西汉以来儒家德刑并举、重农轻商等政治思想,并加以新的发展,以期重振纲纪、清正吏治、挽救颓势,代表了东汉时期儒家的社会批判与变革思潮。

崔寔的著述除《政论》外,尚有《四民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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