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唐代韩愈关于文学创作的命题。他在《送孟东野序》中,开宗明义提出“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的论断,指出自然万物都是由于受到外物的挠荡激梗才发出声响;人类的言论也是如此,心中有抑制不住的感情,才发出呼喊歌哭的声音。“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他列举孔子庄子屈原孟子荀子、司迁、陈子昂李白杜甫等等思想家文学家为例,说明困厄曲折的生活遭遇,愤懑不平的思想感情,是写好文章的条件。他在《荆潭唱和序》中所说的“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同一意旨。不平则鸣的命题,揭示了文学作品来源于社会生活,是现实矛盾斗争的反映这个道理。在韩愈看来,文章是传道的工具,也是鸣不平的工具。他继承并发展了儒家关于《诗》三百篇为“怨”、“刺”而作的见解,屈原“发愤以抒情”、司马迁“发愤著书”的说法,并对欧阳修的穷而后工说起过重要的影响。不平则鸣作为一条规律或原则,不仅被应用于文学创作,而且也被应用于一切言论文章。不平则鸣,后渐演变为通行成语,凡因遇到不公平、不合理而发出怨言、呼喊时,即被视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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