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性书》

唐代李翱所撰的哲学论文。自言有感于“性命之书虽存,学者莫能明是,故皆入于庄列老释,不知者谓夫子之徒不足以穷性命之道”,故作此文“以开诚明之源,而缺绝废弃不扬之道”。全文分上、中、下篇。上篇论性情之理,提出息情复性的主张。认为人性皆善,性为“天之命”,而情为“性之动”。性本寂然不动,广大清明,及其感物而动,则流为情,表现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情袭扰性,使性受昏蔽,以至湮没,使人放纵嗜欲,去善为恶。指出圣人之性与百姓之性没有差异,圣人与百姓的差别只在于息情复性的功夫不同。圣人先觉,觉则明,明则不昏,其性清静光明,制作参于天地,变化合于阴阳,虽有情而未尝有情。百姓不能明觉,七情交相攻伐,其性为情所昏,故终身不能自睹其性。认为复性在于息情,“情之动弗息,则不能复其性”。中篇阐述息情复性的方法。认为践仁蹈礼,“视听言行循礼而动”,是“教人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一要斋戒其心,归于无思。无思则动静分离,邪思自息,惟性明照。二要明觉至诚。通过格物明理,达到至诚,至诚则定,定则性归其本。三要心持中和。哀乐之情未发为中,发而皆中节为和。心致中和,其性可复。四要去邪妄之情。邪妄之情生则性昏,邪妄之情去息,则性归清明。五要持之以恒,以礼义止邪情。“止而不息必诚,诚而不息必明,明与诚终岁不违,则能终身矣”。李翱批评世人“以情止情”的做法,指出:“以情止情,是乃大情也。情互相止,其有已乎!”认为这根本不能达到息情复性的目的。下篇强调息情复性的重要性。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在于其有道德之性,故应专心于仁义道德,致力于修德复性,努力成为圣人君子。他批评“不力于道”而“肆其心之所为”的人,认为他们背离了圣人之道。文载《李文公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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