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

【生卒】:772~842

【介绍】:

刘禹锡 从《历代贤臣像》,清道光版,北京大学藏

唐代思想家文学家。字梦得。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人。《旧唐书》谓彭城人。自幼好学,习《》、《书》超乎其伦。贞元九年(793)登进士第,同年登博学宏辞科。贞元十一年通过吏部取士科考试,授太子校书。贞元十六年应杜佑请为徐泗濠节度掌书记,调任京兆府渭南县主簿,后随杜佑入朝,任监察御史。永贞元年(805)与柳宗元等参加王叔文集团,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参与永贞革新,时称“二王刘柳”。王叔文“引禹锡及柳宗元入禁中,与之图议,言无不从”,“禹锡尤为叔文知奖,以宰相器待之”(《旧唐书·刘禹锡传》),任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失败后,坐贬连州(今广东省连县一带)刺史,道中加贬朗州(今湖南常德市)司。十年后,与柳宗元同被召回长安,因作看花诗“语涉讥刺”,复贬为播州(今贵州遵义市)刺史,经裴度奏请,改授连州刺史,后移州刺史、和州刺史。宝历二年(826)入朝任主客郎中,改礼部郎中、集贤殿学上。大和五年(831)出为苏州刺史,迁汝州刺史、同州刺史。开成元年(836)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直到逝世。一生勤学,“厚自淬琢,靡遗分阴”(《献权舍人书》),“素善诗”,“工文章”(《新唐书·刘禹锡传》)。有重要哲学论文《天论》3篇。著作有《刘宾客文集》30卷,外集10卷;亦名《刘梦得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74年出版明刊本影印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排印本,名《刘禹锡集》。

物乘气而生 刘禹锡在哲学上有明显的气本原论倾向。他认为气是天地人物的本原,万物皆“乘气而生”(《天论下》)。气又称“阴阳五行之气”。阴阳五行之气嘘噫交感,而化生出天地人物。天地万物“群分汇从,植类曰生,动类曰虫”(同上)。天地人物出现后,“贞而腾气者,健而垂精者昊吴,我居其中,犹轮是蹈”(《问大钧赋》)。天在上,地在下,人类生活于天地中间,构成纷繁变幻的世界。认为天地万物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事物“各乘气化,不以意造”,“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同上)。天为自然之物,不能干预人事。但天人各有其能,可以“交相胜”、“还相用”(《天论中》)。还认为人禀受阴阳五行之气中的“秀气”、“正气”而成,故为“倮虫之长,为智最大”(《天论下》),而得“秀气”、“正气”多者为俊人,他们是人中圣贤,能深明天人之理,树立人道人纪,以法制务胜于天,求得社会治平。

王之道非必变 在政治上,刘禹锡主张坚持三王治国之道。针对关于唐朝建官取士之制、地征口赋之令、礼乐刑法之章皆因隋制的批评,刘禹锡说:“三王之道,犹夫循环,非必变焉,审所当救而已。隋之过岂制置名数之间邪?顾名与事乖耳。”(《辩迹论》)认为不能随意改变三王之道,为政只在善于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三王之道,匡救时弊。古贤治国,称谓各异,方法不同,但都是坚持实行三王之道,弛张雄雌,惟变所适,“其宽猛迭用,犹质文循环,必稽其弊而矫之”(《答饶州元使君书》)。认为政之本在足民。“夫民足则怀安,安则自重而畏法;乏则思滥,滥则迫利而轻禁。故文、景之民厚其生,为吏者率以仁恕显;武、宣之民亟于役,为吏者率以武健称”(同上)。主张重用和保护贤材,反对“用一恚而杀材能”的做法。强调为政必须修身,认为只有以三王之道、孔子之教修身及物,才能济时经远,实现王道政治。

兼容儒释 在对待佛教问题上,刘禹锡主张儒释兼容,以行教化。唐朝至高宗、武后时,“政教渐衰,薄于儒术”(《旧唐书·儒学列传》)。刘禹锡针对释道兴盛,而“夫子之教日颓靡”(《奏记丞相府论学事》)的现实,主张复兴儒学,认为“忠孝之于人如食与衣,不可斯须离也”(《名子说》),并积极参加古文运动,大力鼓吹儒学。但他并不排斥佛教,而是主张儒释并行。他认为“素王立中枢之教,懋建大中;慈氏起西方之教,习登正觉。至哉!”(《袁州萍乡县杨岐山故广禅师碑》)儒释各有所至,皆为高大学问。认为释教在心性思想方面比儒学深刻,可补儒学之不足。儒学虽以仁义中道教喻群心,但却罕言性命,故世衰而寝息。而佛教能以大慈大悲拯救世人之苦,广启因业,故世传而益尊。佛教传到中国之后,使世人知修善心法,“味真实者,即清静以观空;存相好者,怖威神而迁善;厚于求者,植因以觊福;罹于苦者,证业以销冤”(同上),革盗心于冥昧之间,泯爱缘丁生死之际,具有阴助教化、总持人天的作用。刘禹锡认为,这种作用是在“生成之外,别有陶冶,刑政不及,曲为调柔”(同上),为治国教化所必需,不可简单排斥,故主张儒释并行,以辅天工,济人世。

影响 刘禹锡坚持三王之道而又审所当救的思想,促进了唐宋儒学复兴运动的发展。他关于天人交相胜、还相用的观点,深化了对天人关系的认识,使中国哲学天人观从天人相分、天人感应向宋代“一天人”(张载)、“合天人”(二程)的思想阶段发展,促进了宋明理学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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