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理之学

以研究性理为核心的儒家学说,是宋代理学特别是程朱派理学的别名。程朱理学以理为哲学体系的核心范畴,理是宇宙的本体和原则,贯彻于事事物事之中,“万物皆有理”,人性物性皆以理为本质。二程提出性即理也。朱熹的《读大纪》云:“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故明清儒者以“性理之学”标举理学特别是程朱派理学。明清时期以“性理”为书名者甚多,如《性理大全》、《性理精义》等,表明以“性理”称理学颇为流行。韩国李朝学者更径称理学为“性理学”。

性理之学的基本观点是:①理是人性、物性的来源,是人性物性的共同本质。二程认为理就是天,就是本,它赋于人即是人之性,赋于物即是物之性。朱熹说:“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四书集注·中庸章句》)②人性具有“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二重性。“天地之性”“专指理言”,是“纯粹至善”的;“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有善有不善。③性理的实际内容是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程朱所说的理既是宇宙的本体和法则,又是伦理准则,“性是实理,仁义礼智皆具”(《朱子语类》卷一百)。④理、性、命是统一的。程颐说:“穷理尽性至命,只是一事。才穷理,便尽性才尽性,便至命。”(《二程遗书》卷十八)“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同上)穷理、尽性的根本途径就是存天理灭人欲。这些观点,构成了性理之学的基本内容。

理本来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物理”,即自然之理;一是“性理”,即人伦之理。理学家关心的是性理而不是物理,甚至以性理代替物理,把物理归结为性理。其目的在于从本体论的高度解决人的本质、本性和人的价值问题,把人的内在本性归结为人的道德本性或道德理性,以此论证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的合理性。这是性理之学的根本特征。

性理之学为儒家伦理提供人性论、本体论的根据,提出了性理、性命、心性、性情、理欲等一系列范畴,从哲学上深化了儒家的道德学说和人性学说,从实践上强化了封建的纲常伦理,对维护后期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它窒息和扼杀了人们的感性欲望,所以,严重地束缚了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对社会进步产生了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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