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本无二

北宋程颢提出的关于天人关系的命题。“天”指客观世界,“人”指主观自我。命题的意思是天与人原是一体的,只有一个本原,那就是所谓“理”。用程颢的话说,天人只是“一本”,而非“二本”。它源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早在西周初年,周人提出的“敬天保民”观念,即已包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萌芽。战国孟子主张尽心知性知天、“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孟子·尽心上》),实则是以“天人相通”的观念为其理论前提的。西汉董仲舒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的命题,力阐“天人相类”之说,给天人合一思想涂抹了一层神秘色彩。北宋张载正式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认为人以天地之性为其性,以天地之气为其体,天人在形、性上是同一的,“本一故能合”(《正蒙·乾称》)。程颢则将“天人合一”说奠立于天理论的基石之上。其所谓天即是理,“天者,理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所谓人,亦因有理方成其为人,“人之所以为人者,以有理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二)。因为天人皆本于理,故天人“一本”,“故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别”(《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河南程氏遗书》卷六)。“合天人”的提法,意味着将本来分而为二的天人合而为一,即天人原来是“二本”而不是“一本”。在程颢看来,天人无间,无须言“合”,若说一个“合”字,反倒是在人之外“别立一天,谓人不可以包天”(《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从而陷入了二本论。而程颢则主张“以人包天”的一本论,以这种方式说明了人的本体存在,是一种以天理为本的本体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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