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必有对

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北宋程顺提出的有关矛盾普遍性的辩证法命题。“独”指孤立存在或没有矛盾对立面的事物;“对”指相对待或存在对立面的事物。《周易》(《易经》)早已具有矛盾对立的观点,老子》更提出长短、高下、强弱、美恶、祸福等一系列对立概念。北宋张载依据中国古代万物有对的观点,概括出一物两体的命题。程颢则提出:“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程颐也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认为矛盾对立是宇宙间的普遗法则,“万物莫不有对”,具体事物总是“有对”的,根本不存在“无对”的事物。“有对”是“天之道”和“自然之理”,并非出于任何事先的或人为的安排。对立面的存在是天地万物得以产生的条件,“独阴不生,独阳不生”,无论是阴,还是阳,单独一方都不能产生天地万物。对立面相互斗争,此消彼长,“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而对立面斗争的结果,总是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例如,树木由荣到枯,是一个“阴阳升降大节”,即使像松柏这样的四季常青之树,也有凋谢的时候。不过,程颢并未彻底坚持对立转化的观点,而是以为“道”是“无对”的:“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把这种观点运用到社会领域,就是承认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不可改易,这是与无独必有对的观点直接矛盾的。程颢的无独必有对的辩证思想,给予后世哲学家以相当大的影响,为王夫之等人所继承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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