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杨时论西铭书》

北宋程颐与门人杨时讨论《西铭》的书信。杨时担心,张载在《西铭》中阐发的民胞物与思想是“言体而不及用,恐其流至于兼爱”(《河南程氏粹言》卷一)。程颐批评了杨时的观点,指出:《西铭》的思想与墨子的“兼爱”说有本质的区别,前者主张“理一而分殊”,后者主张“二本而无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理一”;人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便是“分殊”。爱无差等是“二本”,不分亲疏是“无分”。“分殊”的流弊在于为私心所胜而丧失“仁”,但在分殊的基础上推致“理一”,则能防止私心太胜而成就“仁”。这与“无分”的过错在于“兼爱而无义”根本不同。《西铭》既讲明“理一分殊”的道理,又欲使人实际推行,便是“用”。程颐此书第一次提出理一分殊的命题,对后世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理一分殊说成为宋明理学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书收入《河南程氏文集》,后汇入《二程全书》。1981年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亦载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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