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万殊

北宋程颐提出的理学命题。“本”指本源、本体;“殊”指特殊、现象。所谓一本万殊是指以同一本源派生出殊异的万物,表明了本体与现象的关系。佛教华严宗提出一多的范畴,论证了“一多相摄”的关系。理学开山祖师周敦颐提出“二殊五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大有定”(《通书·理性命》)的命题,所谓“二本则一”,是指阴阳以一为本体,一与万的关系实即本体与万物的关系。程颐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理,理是宇宙的本体,即以理为本,而万物都归本于理。他说:“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伊川易传》卷三)这里的“一”或“理”,就是指“一本”而言,“若不一本,则安得‘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具体的事物虽然万般殊异,但都可以“统之以一”,即统一于“理”,归于“一本”。朱熹对“一本”与“万殊”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论语集注·里仁》)认为一理之本派生万物之殊,万物之殊为一理之本所规定。一本万殊与理一分殊其内涵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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