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即理

人性的本质就是理。北宋程颐提出的关于性、理问题的重要命题。语出《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上:“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理”是宇宙的本原,体现在人身上就是性,“天之付与之谓命,禀之在我之谓性”(《河南程氏遗书》卷六)。性是天赋予人和物的,人性、物性都禀受于天、根源于理。南宋理学家陈淳曾解释说:“性即理也。何以不谓之理而谓之性?盖理是泛言天地间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只这道理受于天而为我所有,故谓之性。”(《北溪字义》)性是“在我之理”,因其“受于天”而“为我所有”,所以叫做“性”。而性的社会道德内涵则是仁义礼智信,它是纯粹至善的。朱熹论证和发挥了性即理之说,认为性是天赋之理,存在于人的心中即为性,表现于外即是情,“心统性情”。心虽然包含性,但不能说心就是性,更不能说心就是理。朱熹坚持性即理说,而陆九渊王守仁则主张心即理说。性即理与心即理是朱陆之争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成了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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