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非格心

明代罗钦顺的认识论命题。“格物致知”源于《礼记·大学》,宋明理学将其作为认识论的重要范畴,然而理学各派对其解释不尽相同。王守仁心学派,从心外无理、心外无物出发,把格物说成“正心”,即去掉心中的私意恶念,恢复固有的良知。针对王守仁的观点,罗钦顺提出格物非格心,格物之“物”应为万物。“人之有心,固亦是一物,然专以格物为格此心,则不可”(《困知记》附录《答允恕弟》)。他把心与物、主体和客体做了区分,认为“格物”就是心通物理,“资于外求”,使主观认识客观。他认为,只有“尽通”物理,才能认识性理,明心中之理,实现“物亦我,我亦物,浑然一致”的内外合一境界。罗钦顺虽然认为格物非格心,主张“通彻”物理,但却认为事物之理与吾心之理“一而已矣”,把对外物的认识和对人性的体悟混同起来,仍有其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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