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外无物

明代王守仁阐述心物关系的一个基本命题。语出《传习录》上:“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又说:“心外无物,如吾心发一念孝亲,即孝亲便是物。”所谓心即人的意识,而物却不是实物而是事。事包括有关这件事的意念和行动两个方面。意念就是心的表现,自然不在心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虽不能说就在心中,但是也不能离心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不在心外。因为物即是事,事不在心外,物当然也就不在心外了,概括起来即是“心外无物”。守仁提出这个命题从根本上改变了格物的意义。在思想界占统治地位的朱子学认为,格物就是即物而穷理,其目的是认识天理,扩充心知,为提高人的道德修养服务。但是王守仁则认为这种理解是根本错误的,格物不是要人认识物中的天理,天理是人的本心,早就存在于人心之中,不用通过格物来得到。格物的正确意义是格心中的事,格心中的意念,使它从不正得以复归于正。正如他自己所说:“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

但是心外无物不仅具有伦理学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也就是说,不仅道德生活中的事不在心外,而且与人有关的自然物也不在人的心外。这些物为什么不在心外?守仁认为它们与人心相关,即使看来与心无关的事物,实际上也在这个关系之中。譬如深山中的花树自开自落,看来与人无关,但是守仁指出:“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同归于寂是说心与该物的关系是潜在的,而当它与人建立联系、产生感应时,潜在关系就变为现实关系,仍然可以说不在心外。守仁的心物关系论可以概括为“人心与物同体”。同体也就是在不可分离的主客、能所关系中。守仁说:“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没有天地鬼神万物,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传习录》下)这里的天地鬼神万物是作为人的世界的天地万物,而不是纯自然的天地万物,这样的万物才是依赖于人心的。所以当弟子问他天地万物千古存在,为什么说依赖人的灵明?守仁答道:“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灵明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同上)因此,世界观意义上的心外无物,是一种原则同格说,是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上来考察的。

上一篇:《传习录》 下一篇:《大学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