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约》

明代王守仁著,载《传习录》中,约写于他巡抚南赣时期。《教约》为府学、县学等教育机构提出教学原则与方法,其中贯穿伦理中心主义和教学中必须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思想。《教约》提出,教读即教师每日清晨第一课即是“考德”,要求依次询问学生实践儒家道德的情况,并随时用具体事例对学生悉心教诲。此外有习礼和文化课。他对习礼课的要求是,澄心肃虑,动作从容修谨,使学生“体貌习熟,德性坚定”。对文化课的要求是,不单纯求多,要讲究精熟,教课分量要小于学生最大接受量,使学生没有“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总之,要使学生存心于儒家道德礼乐,乐习不倦,而没有时间流于邪僻。《教约》所要改变的是当时府县学的单纯应付科举考试的倾向,突出了儒家伦理道德的学习与实践,同时也要改变老式教学中不看学生能力,不启发学生兴趣,满堂硬灌的办法,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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