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柟

【生卒】:1479~1542

【介绍】:

明代理学家。字仲木,号泾野,谥文简,陕西高陵人。正德戊辰年(1508)进士,授翰林修撰。两贬两起。嘉靖甲申年(1524)疏涉大礼,降为解州判官。为政三年,除弊兴利,颇有政绩。后任国子监祭酒,南京礼部右侍郎。师事薛敬之。曾讲学于宝邛寺、东郭别墅、东林书屋、解州书院。学宗程朱,主“以格物为穷理,及先知而后行”(《明儒学案·文简吕泾野先生柟》)。重践履笃行,认为物是与己身有关的活动,强调“凡身之所到,事之所接,念虑之所起,皆是物,皆是要格的”(《语录》)。在知行关系上,主知先行后而尚行:“人之知行,自有次第,必先知而后行,不可一偏。”(同上)批评王守仁的良知说是“刻数字以必人之从”,失之一偏。吕柟的学说具有明显的实学倾向。主要著作有《泾野集》4卷,收入于孔兼辑《六子书》,明万历四十年(1612)刊本;《泾野子内篇》27卷,收入《四库全书》子部儒家类,中华书局1992年有点校本。《四书因问》6卷,收入《四库全书》经部四书类。另有《尚书说要》、《毛说序》、《春秋说志》、《礼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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