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篇》

十力的著作。写于1958年,1959年4月由上海门联合书局排印出版。原拟作“通义”、“要略”两部分,后一部分有目无文。本书主要据《新唯识论》语体文本“明心”上下章改写而成,亦可视为《体用论》之末章。主要讨论心性论与认识论问题,发挥生命体验的形上睿智,对本心与习心、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心理学与哲学的心理学、精神与物质、知识与道德、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之关系都有深入的探讨。书末附录书札六篇及《体用论佛法上下两章补记》,均系《体用论》出版后的答疑之作。作者指出:“科学的心理学,其方法注重实测,其解释心理现象,以神经系统为基础。……哲学的心理学,其进修以默识法为主,亦辅之以思维术。默识法者,反求吾内部生活中,而体认夫炯然恒有主在,恻然时有感来。有感而无所系,有主而不可违。此非吾所固有之仁心欤?”(《明心篇》)作者认为,人类的高级心灵一一仁心,不是科学的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而是哲学的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人生之本性,即是乾元实体,具有昭明、纯粹的德性。因此,人能自识其生命,能爱护与尊重生命,不忍自甘暴弃,而精进向上,进而体认吾人与天地万物本来一体。科学与知识理性应当辅助、受制于道德价值理性。作者主张良知做主,知识、科技等亦转成良知之发用。知识不等于智(生命的智慧)。“孔子之学以知识与智合一为常道。其要在保任良知作得主,知识自不离于智耳。良知能作主以运用知识,私欲不得干犯,则内部生活自是一诚充沛,明浄无垢。鸢飞跃之儿,由中达外,德之盛也。”(同上)人必须护持弘大本心,克服习心。人禀受天赋生生之德,是为人人皆有之本心。生生之德,是一切德之源泉。求仁得仁,自成其能,即能弘大天道。人生不可丧失灵性,而含养灵性之道,唯在立志。“吾儒体用不二、天人合一,此为探究宇宙人生诸大问题者不可违背之最高原理也。”(同上)本书是熊十力晚年较重要的一部著作。近有台北学生书局1976年3月影印本,亦收入北京中华书局《熊十力论著集之二:体用论》和湖北教育出版社即将出版的《熊十力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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