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要义》

梁漱溟的著作。作者1941年春在广西大学做过专题讲演,次年春乃在桂林开始着笔,至1944年陆续写完六章,因日寇侵桂辍笔。1946年11月在重庆北碚重新写作,至1949年6月完稿。同年11月由路明书店印行。全书共14章。作者为解决中国问题而不能不用心追寻中国历史文化之根,因有此书之作,旨在疏解中国文化的个性特征。作者批评冯友兰的《新事论》将“中西之异”看成“古今之别”,忽视了民族文化的形成及其个性。作者认为,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西方文化以基督教的宗教精神为中心,中国文化以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为中心。西方人集团生活偏胜,由集团生活逼出了“个人本位”。中国人由家族生活偏胜而演进为“伦理本位”。中国人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而以伦理组织社会,消融了个人与团体两端。中国理性早启,文化早熟,以道德代替宗教。中国民族精神即清明和谐的理性精神,启发人们从“有对”超越于“无对”,不断自觉地向上实践,透悟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进而与宇宙同体。作者认为,“周孔以来早启之理性,其表现与成就只得‘纳人群于伦理’,‘化阶级为职业’,‘融国家于社会’。”(《中国文化要义》)中国社会和文化的诸特性使得中国古代循环于一治一乱而无革命。由于中国文化早熟,礼俗代替法律,道德代替宗教,注重内心修养,缺乏向外的客观研究,因而没有产生发达的科技、理智、学术、工商经济,也没有民主、人权自由、民治制度。这是因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走的不是一个路子所致。中西分途,其文化之后果便全然两样。中国文化有自己的个性和优长,有自己的缺弱和弊病。作者在文化哲学观上反对以一个尺度、一种模式衡量世界不同民族的文化,在文化比较上持“流派观”而批评“阶梯观”;反对把不同种族、不同地域的文化都看成相同的,以西方文化之发展作为唯一的参照;批评了直线进化论和西欧中心论。作者的方法论缺陷,即把民族文化的个别性、特殊性脱离世界文化的普遍性,以殊相抗拒共相。这种割裂实际上无法贯彻到底。例如作者对中国文化缺乏独立的科学知识系统和产生不了民主政治的判定仍是以西方文化为参照。又如作者认为:西方文化是身的文化、理智的文化、用的文化,中国文化是心的文化、理性的文化、体的文化。西方文化是世界文化的第一期发展,中国文化是世界文化的第二期发展,印度文化是世界文化的第三期发展。这与本书的方法论原则在逻辑上是悖谬的,足见分途说不能够自圆,仍要借助于阶梯观。本书现收入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出版的《梁漱溟全集》第三卷。

上一篇:《文化与人生》 下一篇:钱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