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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

简称“孔疏”。文注。唐孔颖达(574-648)撰。四十卷。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及祭酒。贞观十六年(642)奉唐太宗诏命与诸儒共撰《五经正义》,颖达为主编。此为其中之一种。原出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颖达总其成。其书乃是对《毛传》及《郑笺》的疏解。“笺”曰注,“正义”曰疏,合称《毛诗注疏》。“其书以列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四库全书总目》)盖以吸取两晋北朝学者研究《诗经》之成果,更以皇家组织编书队伍,披览宏富,自能有所发现。如对《史记孔子删诗说之质疑,则不拘于成说。训诂、注疏均持慎重态度,以“疏不破注”为原则。故亦难于超越《毛传》、《郑笺》范围,缺乏批判精神,而疏解亦尝流于烦琐。有《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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