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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453页(608字)

1894年,广东镇平县福岭村教民陈荣兴,以160余两的低价,把生员陈向荣的一块空地盗卖给法国天主教传教士简载文构筑教堂。

该村群众与之交涉,向县令控告,无效。遂在举人陈庭凤号召下,将新筑墙址摧毁,并在其上筑义冢一座。

简载文向县令控告陈庭凤纠众霸地,拆毁教会书房。县令命陈姓照原价将地赎回,但简载文不允。

1896年,法教士向惠潮嘉道控告陈庭凤鸣锣聚众,通结会匪,购造军械,约期毁教堂、杀教民,并谓镇平县不拿不报,必酿巨祸。惠湖嘉道传两造到案,简载文索银2000元,作为原地交回陈姓的条件,即以此判案。

不料简载文出尔反尔,又到广州通过法领事提出除给2000元外,仍继续霸占原地,并将陈庭凤严办等要求。1898年经两广总督谭钟麟过问,惠潮嘉道最后审断,仍给简载文2000元,互争地充公,官府另购一地送简载文建书房。时镇平会党经常集会图谋起事,陈庭凤不以为然,派人前往劝导。简载文侦知,即诬陷陈庭凤纵子陈湘南统率数千匪徒,谋攻县城。新任知县朱怀新与陈庭凤有隙,闻讯向潮州府请兵剿办,并将陈庭凤举人开革,通缉归案严办。潮州府派出新编巡防营400多人,携大炮4门,到福岭村及相邻的新铺墟逮捕30余人,酷刑审讯,其中1人死狱中,另2人监禁10年,又罚缴兵费5000元,由被控有名者分别缴出,因此而破产者百数十家。

陈庭凤事前获讯,举家出亡海外,所有房屋、田产、店业悉被拆烧或没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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