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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义和团大辞典》第141页(356字)

1900年7月31日,四川富(顺)、荣(县)盐场(今自贡市)群众在围观附近豆芽湾、两口塘二处教堂时,与守护教堂的教民发生口角争吵,因教民出口不逊,盐工王黑棒、王大常、陈敬斋遂率众手持扁担、木棒、石块,破门而入,捣毁教堂并将大部分教民的房屋及其部分家具打烂。

当地豪绅常让侯请来驻在附近的安定营清军,将杨司铎和从泸州来自贡的秦司铎护送到富顺县城,杨司铎限富顺知县玉润田三天内办人赔款。玉润田立即把此事上报四川总督奎俊,奎俊迅速派官员赶往自贡,督饬玉润田与教士议定偿恤,办理善后,将王黑棒、王大常、陈敬斋等逮捕,装入高笼,遍游富顺县境后,杀害于自流井沙湾。

又从本地盐税项下拨铜钱5000串赔偿教堂、教民的损失,还在教堂门口刊立了一块由玉润田署名的“保教碑”,严禁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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